桥梁施工安全新防线:防坠网技术革新与工程实践深度解析 (桥梁施工安全爬梯搭设规范)

桥梁施工安全爬梯搭设规范

在桥梁施工领域,安全始终是悬于每一位工程参与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速推进,桥梁工程日益向高墩、大跨、复杂地质与气候条件延伸,施工安全管理的压力与日俱增。近年来,防坠网技术的革新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正在构筑一道全新的安全防线。本文将从技术演进、工程实践与规范化管理三个维度,对这一防线进行深度剖析,力求揭示其内在逻辑与未来走向。

一、防坠网技术:从被动防护到智能预警的嬗变

传统的桥梁施工防坠措施多依赖于安全网、安全带等被动防护设备,其核心思路是“兜底”——一旦发生人员或物体坠落,提供物理拦截。这种模式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是响应滞后,无法在坠落发生的瞬间进行干预;另一方面是覆盖盲区,尤其在爬梯搭设、墩柱转接等动态作业场景下,传统安全网难以实现全时段、全空间的保护。

技术革新正在打破这一僵局。现代防坠网系统已经演变为一种集传感器、物联网与机械结构于一体的智能防护体系。关键创新点包括:

1. 高韧性纤维复合材料的应用。新型防坠网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与芳纶纤维混编技术,不仅抗拉强度提升至传统钢丝网的数倍,更实现了轻量化与耐腐蚀性的统一,在潮湿或盐雾环境下的寿命延长至五年以上,显著降低了更换频次与维护成本。

2. 张力传感与实时监测。在网体内部嵌入光纤光栅应变传感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局部破损、变形或异常冲击,系统可在一秒内向控制终端发出预警,并精准定位风险区域。这种从“静态防御”到“动态感知”的转变,使管理层能够从宏观上把控施工安全态势。

3. 模块化快装结构。针对桥梁爬梯搭设、高墩施工等高频作业,新型防坠网采用快拆快装组件,配合预制锚固点,使作业人员能够在五分钟内完成一次标准防护单元的架设或转移。这大幅缩短了高空作业的“无防护窗口期”,极大降低了人为失误的风险。

二、工程实践:爬梯搭设安全的关键屏障

桥梁施工安全爬梯是连接地面与作业平台、墩顶、梁体的“生命线”。在搭设过程中,传统做法通常是先搭设梯架,再挂设防护网。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先风险、后防护”——在防护网安装完毕之前,作业人员事实上处于裸空状态。这正是近年来多起爬梯坠落事故的直接原因。

工程实践的突破性思路在于将防坠网嵌入爬梯搭设的工艺流程:

1. 前置化预埋。在墩身或桥台浇筑阶段,按设计间距预埋锚固螺栓与挂钩基座,确保防坠网能够在爬梯主框架尚未完全成形时直接固定到主体结构上。这实际上改变了施工工序的时序逻辑——防护设施与结构施工实现同步,而非滞后。

2. 分层封闭策略。在高度超过30米的高墩爬梯搭设中,施工单位引入“单元分段封闭”理念:每搭设六米(约一个标准梯段),立即对该段网体进行张拉固定,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段作业。这种分层封闭避免了一次性全部搭设造成的累积风险,使每一级高度都处于受控状态。

3. 水平与垂直网的立体协同。在爬梯转折平台、锚固节点以及人员频繁转移的作业点,垂直网与水平网(即兜网)组合使用。水平网采用高强度涤纶编织,承重可达200公斤,并设计为斜坡状,利用重力引导坠落物体滑向集物槽,降低二次碰撞伤害。

以G15沈海高速某跨海特大桥项目为例,其主墩高度达148米,施工期间采用上述分层封闭与智能防坠网系统,实现了400余天零坠落事故的安全记录。在一次意外中,一台重达50公斤的气动扳手从平台边缘滑脱,安全网灵敏拦截并触发报警,系统自动标记该区域为高风险区,避免了后续作业人员误入,成功遏制了可能的连锁伤害。

三、搭设规范:标准化是安全的基石

技术先进性与工程实践效果之间,必须通过规范化来架桥。针对桥梁施工安全爬梯搭设,行业规范正从原则性要求向精细化、可量化方向演变。

当前主要规范要点包括:

– 材料标准:防坠网必须通过耐燃测试、抗紫外线老化测试,并具备第三方检测报告;网目尺寸不得大于8厘米×8厘米,以确保小型工具无法穿透。

– 搭设间距与张紧度:爬梯外侧防护网离梯架边缘不得超过15厘米,水平网的悬垂度控制在5%-10%之间,以确保足够的吸能缓冲空间。

– 锚固力要求:每个锚固点的抗拔力不得低于15千牛,且锚固件必须使用热镀锌或不锈钢材质,防腐蚀等级不低于C5级(高腐蚀环境)。

– 检查与验收制度:要求每日开工前由班组长进行外观检查,每周由专业安全工程师进行张力检测,每月由监理单位组织承载力抽检。所有检测数据应上传至安全管理平台,形成可追溯的电子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执行中的难点往往不在于技术参数本身,而在于人的因素。部分项目为抢工期,存在“先搭后补网”或“网眼放大”的违规行为。智能监测设备的普及正在倒逼管理规范化——当每一张网的拉力数据都能实时传送到监管后台,传统的“猫盖鼠”式安全漏洞便失去了存在空间。

四、未来展望:从防线到生态

防坠网技术的革新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已经让桥梁施工安全从“被动防守”进化到“主动感知、反应迅速”的新阶段。但真正的安全防线不应是孤立的设备或规范,而是一种覆盖设计、施工、监测、维护全生命周期的生态体系。

未来,随着5G、机器视觉和边缘计算的进一步应用,我们可以期待:智能防坠网能够自动识别非正常行走轨迹,提前发出防跌倒提醒;爬梯搭设机器人借助预制化网片进行无人化吊装,彻底消除人员裸空作业环节;甚至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在虚拟空间中预演每一次网体受力与变形,从而在物理施工前锁定最优方案。

当然,技术的每一次进化都意味着标准的同步升级。桥梁施工的安全防线,终究是由每一个细节、每一根纤维、每一次规范执行共同构筑的。它不应只存在于纸面规范中,更应扎根于工程实践的血肉里。


请问哪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电子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2003年1月14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第二条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二章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第一条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第二条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第四条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第五条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第六条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外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料具,停置机具。

第八条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 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第九条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一条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

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

孔下作业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

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第十三条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第十四条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第三章 脚手架作业防护第一条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条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第三条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第四条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第五条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刚性材料。

20米以上的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第六条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子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七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第七条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八条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千克/平方米)。

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千克/平方米)。

第九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第十条 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

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第四章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第一条 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 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

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蓝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厘米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蓝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米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

第四条 吊蓝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封档严密。

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蓝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蓝应与建筑物拉牢。

第五条 吊蓝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毫米,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带。

第六条 悬挑梁挑出的长度必须使吊蓝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

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

吊蓝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点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七条 吊蓝架长度不得大于6米。

第八条 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九条 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

第十条 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物料周转平台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第五章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第一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二条 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第三条 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3米。

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第四条 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

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

第五条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第六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

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第七条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第八条 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揽风绳稳固架体,揽风绳选用钢丝绳,绳径不小于9.3毫米。

20米以下的设置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米加设一组,每组4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度至45度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

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

第九条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至6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米,高度不低于3米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或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第六章 “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规格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第二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规格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997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 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第六条 电梯就井口必须设高度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第七条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第八条 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追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第九条 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的垃圾通道。

第十条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没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第十一条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第十二条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第十三条 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手板。

通道两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第十四条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同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第七章 高处作业防护第一条 高处作业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二条 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第三条 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第四条 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第五条 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第六条 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当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第八章 料具存放安全要求第一条 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挡,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具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

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有拉杆连接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第二条 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

第三条 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四条 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第五条 砌筑1.5米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

基础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

第六条 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

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第九章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第一条 施工现场临电必须按照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第二条总包单位与分包单立临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有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第四条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第五条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第六条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内绘有接线图。

第七条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第八条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第九条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第十条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十一条 手执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

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与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一般玚所采用武之地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电具和使用用电器具。

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十四条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

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第十五条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土雨灯具。

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执部位采取绝缘措施。

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十六条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应小于30米。

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

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格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第十八条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

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十章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第一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凭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程管理。

第二条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第三条 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第四条 施工现玚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第五条 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

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第六条 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第七条 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第八条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第九条 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第十条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第十一条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士艺要求。

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有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

经总工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外用电梯的制装置、上下级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限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第十三条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

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持种作业操作业证。

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

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业棚第十七条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业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第十八条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士。

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第二十二条固定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第二十四条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应将料升起,且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五条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第二十六条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不出户25毫米的砂轮第二十七条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八条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第二十九条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磨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

应用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第三十一条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第三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十一章一般要求第一条 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条 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 进入现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 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防目镜。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二章资料管理第一条 总包与分包的管理协议书。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

第三条 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高大、异型脚手架设计方案、审批及验收;各类脚手架的验收手续;施工单位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第四条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第五条 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第六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电气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摇测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

第八条 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第九条 机械设备平面图.第十条 机械租赁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安(拆)装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第十一条 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表(包括基础交底验收);电动吊篮、验收记录表。

第十二条 起重吊装工程的方案、合同;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有员名册及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月检、日检),隐患通知、整改措施,以及违章登记、罚款记录。

第十三章 附则第一条本标准未包括的内容应执行其他相关法规、标准。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5篇

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篇1

甲方: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东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5#楼1701室外墙涂料修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

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上海东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责任人: 责任人: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施工范围: 维修东坝驹子房农民定向安置房一期C区,外墙保温涂料工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任务单,配合乙方为施工 创造条件。

2、甲方工程部及物管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

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

(按小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物管、业主负责整改后的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小区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所有工人必须拿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片到项目部登记。

2、严禁任何人在小区内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3、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作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4、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5、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6、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和小区楼宇内的清洁卫生。

7、未经物管处负责人许可,不准随意拆除小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8、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9、乙方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

10、乙方违反上述各条款如出现现场混乱,造成小区公告设施和业主室内损失及事故,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严重的甲方除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12、乙方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乙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13、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14、乙方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15、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施工,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商场。

16、乙方施工人员夜间进场施工,应到楼层办理夜间装修申请,凭出入证进场施工,并从商场规定的入口进出,保安有权对夜间装修进出人员进行管理。

1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烟头100元/只,当场发现吸烟罚款1000元

18、施工时现场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商场安全管理部消控室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的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水和灭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9、动用小区各类电器、线路和接照明动力电源,必须报项目部电工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楼面积水,防止水下漏,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0、施工时不得损坏原结构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楼内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视情节罚款1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乙方除承担事故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将乙方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施工人员不得到非施工营业场地厚楼内乱窜、闲逛,凡是损坏楼内设施及用户物品的将按售价2倍赔偿,夜间到其他营业场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及停止乙方施工,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时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一、申安集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发大厦提供夜景照明维修业务服务,为确保在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二、 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三、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用表;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负责地面施工,巡视检查。

四、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昨开工前的准备。

2、现场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3、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4、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工作要求。

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8、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9、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0、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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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篇4

工程项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安全优质的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2、 乙方安全措施与责任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关于高空作业的责任协议书篇5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

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

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

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

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桥梁空心墩身施工安全要求?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桥梁空心墩身施工安全要求,以供参考。

(1)上岗前,对所有参加高墩施工的技术员、施工员、劳务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知识,进行专门培训。

并由专职安全员对其分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制定严密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各自岗位,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上岗操作时拴好安全绳,正确佩戴安全帽。

(3)施工平台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平台下面设封闭式安全网,上下层设爬梯,便于施工人员上下作业。

派专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人行道板上采取防滑措施。

跳板压上钢筋并用铁线捆绑成为一体。

(4)上、下层交替作业时,应防止掉落铁件、工具等。

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杂物。

(5)在操作平台上严禁堆叠重物,并经常检查滑升架的挂点位置、起吊钢丝绳、手拉葫芦的安全性。

承重部件是否稳固,均衡受力,确保万无一失。

(6)起吊作业须有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控,操作手必须为熟练工,且经过安全培训。

现场有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指挥。

(7)模板起吊上翻时,稳起稳落,平衡就位,防止大幅度摆动和碰撞。

模板拆除时应按层次、按顺序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要堆放平稳,禁止堆叠压重造成变型。

(8)夜间施工必须保证照明光线充足,有些工作夜间不得施工,如提升滑架、起吊重物构件等。

(9)遇有大风、大雨、雷电、雪天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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